(一)应届毕业生
1.师德条件:遵纪守法,师德高尚,热爱民办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,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善于学习,追求卓越。
2.形象条件:仪表端庄,举止高雅文明。
3.基本素养:普通话二乙以上(语文老师二甲以上),信息技术能力良好。
4.学历条件:本科学历及以上。
5.优先条件:党员、院系学生干部、获国家奖学金、成绩拔尖或有特长者优先。
(二)非应届毕业生
1.热爱教育事业,身体健康,品行端正,爱岗敬业。
2.骨干教师: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(研究生阶段专业需与本科专业一致),年龄45岁以下(含45岁),从事教育工作十年以上,具有过硬的教学基本功,且一直在全日制学校任教,胜任本学科教学任务,至少有三届毕业班教学经历;有在县级以上重点中学或示范性高中任教经历,能承担培养、指导新教师和青年教师的工作,能作为学科带头人承担学科建设的任务;班主任工作能力强、效果好,并能指导青年班主任。
3、成熟教师: 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(研究生阶段专业需与本科专业一致),年龄40岁以下(含40岁),从事教育工作六年以上,且一直在全日制学校任教,具有较为扎实的教学基本功,胜任本学科教学工作,至少有两届毕业班教学经历;能胜任班主任工作。
4.青年教师: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(研究生阶段专业需与本科专业一致),在全日制学校任教三年以上,基本胜任本学科教学任务;乐意承担班主任工作。
5.属于省级名师工作室成员、地市学科带头人的骨干教师,给予优先。
Copyright C 2009-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杭州师迅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浙ICP备17034350号 浙公网安备33010902001762号
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太古广场1幢2507-2509室 EMAIL:isoweb@qq.com
Powered by PHPYun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