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生办工作职责 ☆ 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领导下,负责组织全校招生工作。其主要职责如下: 一、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招生的法规,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规定和学校实际,制订招生工作计划与任务,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。
二、规范招生管理,健全招生制度,负责对招生人员、接待人员业务培训和思想素质教育。及时召开招生工作会议,落实各项招生工作。
三、调查与开发市场,大力宣传学校的办学优势,做好招生宣传工作,积极争取生源。分析生源市场,为招生广告投放提供科学依据。拟定学校《招生章程》、《招生工作规章制度》、《协议书》等文件,并提交董事会审定。
四、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任务,分配各片区招生计划任务数,并分解到每位招生人员,组织招生人员签订招生协议。
五、收集、统计招生工作的各种数据、信息,将招生工作进度及状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,协调好各部门的工作,主动沟通信息。
六、准确无误地做好新生信息的收发工作,做好参观来访学生及家长的接待工作,详细做好来校家长的接待记录,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,耐心回答家长的询问,及时向招生人员通报信息,切实做好招生信息的登记和统计工作。
七、按程序做好新生健康检查、考试以及报名工作。配合各学部学籍室及时办理所招学生入校就读的相关手续,并协助学部做好学生学籍建档工作。
八、负责对招生人员和送生人员的有关费用凭证的审查,严格把关,维护学校利益。
九、负责拟定每学期的《在校生介绍新生及教职员工招进新生的奖罚办法及相关规定》,依据招生制度,按时结算相关人员的招生奖罚金。
十、做好招生各种数据的统计、分析及材料整理工作,完成文件材料的立卷、处理和归档。做好招生工作总结,编写相关材料并上报。
十一、认真收集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并及时反馈,为校领导提供招生决策依据。
十二、组织安排并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及各学部共同做好寒暑假学生返家、返校的安全接送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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