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主要工作 心理健康教师在学校德育处的领导下,全面负责校园内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工作,营造心理教育的校园氛围;负责开展学校学生发展性和补救性心理教育工作,包括班级团体辅导、保健及心理选修课和心理咨询等。也承担协助学校德育工作开展各项工作,调节教师工作压力的任务。 二、具体任务 1.根据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》和学校德育处工作精神的指导,按计划、有步骤地开展工作; 2.贯彻预防性心理教育为主的工作方针,深入学生学习活动中,了解学生中心理问题倾向,适时地开展心理教育及宣传工作; 3.严格按照《心理咨询人员工作守则》开展咨询工作,热情接待学生、家长的来访咨询,认真处理他们提出的各种问题,帮助学生及其家长调节心理状况,并对心理偏常的学生进行及时的诊断和鉴别; 4.主动协助校德育处和各班主任开展各项工作,积极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相关的专业意见; 5.把握各种途径在全校范围内积极开展各种心理健康宣传活动,提高全校师生对心理健康常识的认识,从而提高自我觉察能力; 6.每学年初对高一新生开展心理健康测试工作,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,并认真做好其管理和使用工作; 7.协助处理学生行为、心理偏常事件,疏导处理; 8.进行教师心理素质的提高和优化工作,进行适当的辅导; 9.加强业务学习,不断提高业务水平,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科研能力。承担心理辅导咨询方面的科研工作,积极总结心理辅导咨询经验,探索心理辅导咨询工作的理想模式。 任职资格: 一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有教师资格证书,取得心理咨询师二级以上职业技能证书 二、5年以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工作经验。 三、对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及常见心理问题深入认识和研究,有大型心理健康讲座及个案咨询临床案例经验者优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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